關于印發《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》的通知
財會〔2023〕1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,中直管理局財務管理辦公室,國管局財務管理司,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財務局: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,推進會計誠信體系建設,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、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》,財政部研究制定了《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》(以下簡稱《規范》),現予印發。
各地財政部門、中央有關主管單位應當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,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,大力宣傳《規范》精神,幫助廣大會計人員全面理解《規范》內容,準確把握《規范》提出的要求,將有關要求落實到具體會計工作中,使其成為廣大會計人員普遍認同和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;應當推動高校財會類專業加強職業道德教育,將《規范》要求有機融入教學內容;應當指導用人單位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,將遵守職業道德情況作為評價、選用會計人員的重要標準。
附件: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財 政 部
2023年1月12日
附件:
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堅持誠信,守法奉公。
牢固樹立誠信理念,以誠立身、以信立業,嚴于律己、心存敬畏。學法知法守法,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,樹立良好職業形象,維護會計行業聲譽。
二、堅持準則,守責敬業。
嚴格執行準則制度,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。勤勉盡責、愛崗敬業,忠于職守、敢于斗爭,自覺抵制會計造假行為,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經濟秩序。
三、堅持學習,守正創新。
始終秉持專業精神,勤于學習、銳意進取,持續提升會計專業能力。不斷適應新形勢新要求,與時俱進、開拓創新,努力推動會計事業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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